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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大:会计、工管专业课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大纲

[ 日期:2014-4-3 15:57:36 浏览次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会计、工管专业课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大纲:

第一章 导论

1、对外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量的含义

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它是由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构成,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有本国货币表示,联合国,美元

对外贸易量是为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化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它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的实际规模.具体计算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出口或进口总额,得到的是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叫作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量

2、国际贸易的相关基本概念

总贸易体系: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专门贸易体系:是以货物经过结关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直接贸易:货物消费国、生产国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

转口贸易:也称中转贸易,货物消费国与货物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对生产国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是间接进口,而对第三国而言,便是转口贸易,转口贸易的货物可以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

过境贸易:指别国出口货物经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3、对外依存度(对外贸易系数)的计算

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 = 对外贸易额 / 本国GDP(或GNP)

                 = (出口总额 + 进口总额) / GDP

 

第二章 国际分工

 

1、国际分工的概念及其形成与发展过程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与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

国际分工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深化四个阶段

萌芽阶段——16至18世纪中叶

形成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60年代

首先:大机器工业的建立为国际分工提供了物质基础

其次:基本上以英国为中心形成的。

再次:世界市场上交换的商品日益为大宗商品所代替

发展阶段——19世纪中叶至二战

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资本输出成为重要的经济特征之一,资本主义国际分工的重要形式,即宗主国与殖民地半殖民地间的分工,工业产品生产国家与初级产品(农产品,矿产品)生产国之间的分工日益加深与强化,最终形成了国际分工体系。

首先:亚非拉谨记变成单一型经济,其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几种产品的生产与出口,从而造成了亚非拉国家经济的两种依赖性:一是经济生活依赖少数几种产品,二是高度依赖世界市场,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的市场。

其次:分工的中心从英国变为一组国家。

再次:随着国际分工体系的形成,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相符依赖关系,加强了对国际分工的依赖。

深化阶段——二战后

首先:在国际分工格局中,工业国与工业国之间的分工居于主导地位。

其次:各国间工业部门内部分工有逐渐增强趋势

再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工业分工在发展,而工业国与农业国、矿业国的分工在削弱。

同时:参与国际分工国家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发生了变化。

2、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于发展的主要因素

A  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国际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各国生产力水平决定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国际分工的形式、广度和深度

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国际分工产品内容。

B  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基础。

C  资本流动,特别是战后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成为国际分工向深度、广度、多层次发展的重要力量

D  上层建筑可以推进或延缓国际分工的形成与发展

3、绝对成本论

  亚当·斯密认为每个国家或每个地区都有对自己有利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如果各国各地区都按照各自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然后将产品相互交换,互通有无,将会使各国、各地区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但是,绝对利益理论的运用有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可以自由的交易他们的产品,如果没有自由贸易,没有商品的自由流通,就不可能获得地域分工带来的益处。

4、比较成本说

大卫·李嘉图认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是比较利益,而不是绝对利益。哪怕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而另一个国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表现出绝对的劣势,两国之间仍有可能通过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而获得利益。为了说明他的比较优势论,李嘉图建立了经济模型,合理地抽象和简化了复杂的经济情况

其理论的前提主要有以下几点:1.只有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 2.自由贸易。 3.劳动在国内具有完全的流动性,但在两国之间完全缺乏流动性。 4.每种产品的国内生产成本都是固定的。 5.没有运输费用。6.不存在技术变化。 7.贸易按物物交换方式进行。 8.劳动价值论(the labor theory of value)—劳动是惟一的生产要素;所有劳动都是同质的(homogenous);每单位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投人维持不变。

5、要素禀赋论的三个主要结论

A  每个区域或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和输出丰裕要素密集的商品,输入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

B  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别,即各个地区或国家间商品价格不同

C  商品贸易趋向于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异,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

6、里昂惕夫反论的解释

为解开里昂惕夫反论,西方学术界提出了一些解释,如劳动效率说﹑消费偏向说﹑贸易壁垒干扰说﹑人力资本说和美国经济延伸说等,力图从不同角度来解释这一反常现象,但截至90年代初仍未找到一个能为经济学界共同接受的解释。

 

第三章 国际交换与贸易条件

1、国际价值的形成

国际价值是伴随着世界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并在参加世界市场各国的国内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

2、国际市场价格

国际市场价格是商品国际价值的货币表现。国际价值是以"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而不是以生产该商品的某一国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国别价值),它是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基础。同时,国际市场价格又因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上下波动,表现出时涨时落,瞬息万变

3、贸易条件的类型和计算

净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等

 

第四章 贸易政策与理论

 

1、贸易政策的基本因素和内容

基本因素: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或政策对象,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手段。

内容:总贸易政策,商品和服务贸易政策,国别、地区贸易政策

2、重商主义的主要论点和贸易政策

主要论点: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为重金主义(只出不进),或称货币差额论;晚期为贸易差额论(有出有进,但出>进)

3、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的主要内容

<1>指出“比较成本说”忽视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只注重交换价值,不注重生产能力的形成,因而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国际竞争实力的增强,不利于德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独立 

 <2>批评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上的特点,认为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取决于该国当时所具备的各种条件及所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

4、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凯恩斯的“保护就业理论”,以有效需求不足为基础,以边际消费倾向,边际资本效率、灵活偏好三个基本规律为核心,以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为政策基点,把对外贸易与国内就业结合起来。

1).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 

2).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 

3).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

5、70年代中后期以后的贸易政策的特点

1)、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2)、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由关税转向非关税(非关税措施的项目增多,利用范围扩大,歧视性增长)

3)、贸易保护的重心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

4)、贸易保护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8、发展中国家贸易报复政策的理论依据

主要是普雷维什的贸易保护论,两个理论依据

1) 中心—外围论,世界分为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即由发达国家构成的中心体系和由发展中国家构成的外围体系

2) 贸易条件恶化论,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具有长期恶化的趋势,外围国家以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因而在于中心国家的贸易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实际中,外围国家必须要通过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独立自主的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工业化来摆脱不利地位。

 

第五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1、关税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概念: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特点: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的征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种类: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按照征税的目的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按照差别待遇和待定的实施情况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

2、普遍优惠制的概念和主要原则

概念: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主要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3、关税的保护程度(118)

4、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

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国内税;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进口押金制;专断的海关估价制;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技术性贸易壁垒。

5、出口信贷的概念,分类和特点

概念: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分类:按信贷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按信贷关系可分为卖方信贷(本国出口厂商即卖方)和买方信贷(外国进口厂商即买方)。

特点:1)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2)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贷款的利率,其利差由出口国政府给与补贴;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其余由进口厂商先支付现汇;4)出口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担保相结合,以避免或减少信贷风险。

6、商品倾销的种类

1)、偶然性倾销

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

3)长期性倾销

 

第六章 贸易条约和协定

 

1、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含义: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二)国民待遇条款

含义: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2、各贸易协定的概念

通商航海条约:全面规定两国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贸易协定和贸易协定书:两国或几个国家质检调整它们的相互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支付协定: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书面协议

国际商品协定:指某项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

3、国际商品协定的主要条款

经济条款:确定各成员国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关系到各成员国的具体利益。缓冲存货的规定;出口限额的规定;多边合同规定;出口限额和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

行政条款:主要事迹权力机构(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监督机构)和表决票的分配。

 

第七章 地区经济一体化

 

1、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按照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可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经济一体化

按照经济一体化范围可分为:部门的一体化和全盘一体化

按参与过的经济发展水平可分为:水平一体化、垂直一体化

2、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

一)关税同盟理论: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

二)大市场理论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四)综合发展战略理论

 

第八章 世界贸易组织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2)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3)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4)公平竞争原则;5)豁免与紧急行动原则;6)磋商调解原则;7)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8)贸易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实施和透明原则

2、乌拉圭回合的议题(15个)

第一部分:货物贸易

税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与服装;农产品;关贸总协定条款;保障条款;多边贸易谈判协议与安排;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冒牌货贸易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贸易总协定体制的作用。

第二部分:服务贸易

通过服务贸易谈判制定处理服务贸易的多边原则和规则的框架,包括对各个部门制订可能的规则

3、进口许可证程序方面协定的主要规定(210)

1)对于仍保留着许可证要求和程序的缔约国来说,在申请自动和非自动许可证的程序方面所做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实施这些程序变化之前至少21天公布

2)进口商提交许可证申请的期限至少必须为21天,在某种情况下还可以延长。

3)对于非自动许可证的程序必须加强旨在为实施这些程序而制定的措施,除非绝对必要,不得在行政上增加任何累赘。对非自动许可证的审批必须在30天内完成,如果申请同时处理时,必须在60天内完成。

4)缔约方如果要制定和颁发许可证的新程序或改变现行程序,必须在60天内将有关规定通知进口许可证委员会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禁止采取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2)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

3)通知义务和透明度要求

4)磋商与争端解决

5)建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

6)货物贸易委员会评审

5、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职能和基本原则

宗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的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拓展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持久的开发和合理的利用世界资源,努力保护和维持环境,并通过与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需要和相符合的方式,来加强环保”。

职能:1)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监督和管理其统辖范围内的各项协议的贯彻实施。

2)组织实施各项多边贸易协议,为各成员方提供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按一体化的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主持解决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纠纷。

3)按照有关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负责定期审议个成员方的贸易制度和与贸易相关的国内经济政策。

4)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5)编写年度世界贸易报告和举办世界经济贸易研讨会

6)向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

基本原则:(一)贸易自由化 (二)非歧视原则 (三)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四)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 (五)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六)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 (七)区域性贸易安排 (八)透明度原则 (九)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6、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1)部长会议: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

2)总理事会

3)分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知识产权…

4)次一级专门委员会及临时性机构

 

第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程序

邀请发盘 -> 发盘 -> 还盘 -> 接受 -> 签订合同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三)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

(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第十章 国际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价格

 

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本身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但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932年华沙—牛津原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范围最广,影响最大)

3、主要的贸易术语及其各自的含义(重点)

(一)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二)CFR—成本加运费

(三)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四)FCA—货交承运人

(五)CPT—运费付至

(六)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4、EXW的含义

EXW是工厂发货,它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和所在地交货的交易条件。买方承担责任是最小的。适合于任何运输方式。在买方不能办理出口手续的情况下,不宜采用该术语。

5、进出口商品佣金和折扣的计算

净价 = 含佣价 * (1 – 佣金率)

单位货物佣金额 = 含佣价 * 佣金率

第十一章 标的物及与其相关的条款

1、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一)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

(二) 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

2、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

毛重:商品本身重量+包装物重量,用于低值商品

净重:商品本身重量

公量:商品(如棉花)除去实际水分,加上标准水分的重量

理论重量:固定规格重量一定的商品,按件数推算总重量。

法定重量和实物重量:商品重量+接触包装材料和纯商品重量

3、商品包装的种类

(一)运输包装(二)销售包装(三)中性包装 (四)定牌

4、运输包装的标志

(一)运输标志 (二)指示性标志 (三)警告性标志

5、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检验时间和地点

(二)检验机构

(三)检验证书

(四)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

 

1、班轮运输的定义、特点和计收标准——少数货物或杂货

定义: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的航线上,以及定的港口顺序,经常的从事航线上港口间运输的船舶

特点:1)“四固定”基本特点;船期表,航线,港口,运费

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

3)船货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品种数量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

计收标准:重量W;体积M;W/M(重货W,轻货M);价格AV;件数;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

2、租船运输的定义和方式——大宗货物

又称不定船期运输,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航线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须依据船舶所有人和承担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

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

3、含义

铁路运输:利用铁路进行进出口货物运输

航空运输

邮包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以集装箱为媒介把单一运输方式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公路和内河运输:

4、分批装运的相关条款(318)

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多次装运货物,不作为分批装运。分运和转运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是否需要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在合同中的确具体的规定。

5、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319)

6、海运提单性质、作用和种类

性质:海运提单是确定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相互关系以及支配货物所有权的文件,它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以及运输契约的证明等特点;承运人签发的正本提单一式数份,凭其中一份提货后,其余均失效。

种类: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按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按运输方式分来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其他种类提单:集装箱提单,舱面提单和过期提单

 

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保险

 

1、 保障损失的分类

(一) 全部损坏:实际全损。推定全损

(二) 部分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

2、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和承保责任

(1)平安险: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2)水渍险:平安险范围+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部分损失

(3)一切险:平安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

3、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内容

(一)规定投保人

(二)投保险别的选择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

4、进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凡是按FOB、CFR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均由进口商办理保险,一般采用预约保险的做法。

 

第十四章 国际贷款的收付

 

1、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时间,对某人及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种类:按出票人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有无随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票;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2、汇付的含义、种类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

含义: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种类:信汇M/T、电汇T/T和票汇D/D

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是用于预付贷款、随订单付款和赊销等业务。

3、托收的含义、当事人、种类和利弊

含义: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当事人:委托人,托收银行,代理银行和代款人

种类: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其中又包括付款交单,承兑交单)

利弊: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但是,由于托收方式属商业信用,存在着收不回贷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

4、信用证的当事人及职责

1)开证申请人

2)开证银行——保证付款

3)通知银行——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

5)议付银行

6)付款银行

5、信用证的种类和特点

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文件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种类:1)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3)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5)可转让信用证(一次)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第十五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1、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规定方式:异议和索赔条款;罚金条款

2、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二)不可抗力后果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方式和证明

3、仲裁

一)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重要方式

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如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达不成和解,则只能通过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方式既有自愿性的一面,又有强制性的一面。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形式:(之前)仲裁条款(之后)提交仲裁协议,法律效力同

作用: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消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3)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三)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仲裁地点; 涉及适用的法律

仲裁机构;其确定,便于仲裁工作的进行

仲裁程序; 规定了进行仲裁的手续和做法

仲裁裁决的效力; 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的承担:通常有败诉方承担。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涉及到一国的裁决要向另一国的当事人去执行的问题,联合国颁布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第十六章 国际商务谈判

 

1、确定谈判的目标和方针

目标:最低目标;可以接受的目标;最高目标

方针:谋求一致;皆大欢喜;以战取胜

2、谈判过程经历的阶段

导入阶段:互相介绍和闲聊,形成“最初印象”

摸底阶段:开场陈述,提出倡议,重新审核谈判方针,明确各自意图

报价阶段:核心环节,掌握行情,最低接纳标准,一定虚头

磋商阶段:双方真正对立,最紧张的阶段

妥协阶段:坚持“施受原则”,慎重,敏捷,有原则,有记录

成交阶段:双方下定决心按磋商达成的最终交易条件成交

 

第十七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 备货-> 催证审证改证-> 租船订舱和保险-> 制单结汇(款)->* 理赔

进 开立信用证-> 租船订舱及派船接货-> 办理保险-> 审单付款-> 接货验收-> *索赔

1审证

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故应对来信进行严格审核

银行审核(开证行)和进出口公司审核(内容),共同承担

2进出口审核的要点—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

1) 对信用证本身说明的审核

2) 对信用证有关货物记载的审核

3) 对单据的审核

4) 对信用证有关时间说明的审核

3结汇单据的种类——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汇票

商业发票

商运提单

保险单

产地说明书

普惠制单据

检验证书

装箱单和重量单

 

第十八章 国际贸易方式

 

1代理的含义和种类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百度)

种类:总代理,独家代理,佣金代理

2招标和投标的特点

招标与投标同进口贸易的一般做法不同。 双方当事人不必经过交易磋商,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而是由各投标人应邀同时采取一次递价的方法,投标人能否中标,主要裁决于投标时的递价是否有竞争力。因此,采取这种方式,投标人之间竞争十分激烈,而招标人则处于较主动的地位。

招标与投标的业务是一种竞卖方式,一般来说,卖方竞争对于买方是有利的,是他对于供贷来源可有较多的比较和选择。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买方还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进所需物资。这也就是招标投标方式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广泛运用的原因之一。

3拍卖的出价方法和程序

出价方法: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

一般程序:准备阶段,正式阶段,成交与交货

4寄售的概念和利弊

概念: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优点: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拥有货物的所有权;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有利于促进成交;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和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缺点: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多,而且增加出口人的资金负担,不利于其资金周转;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为缓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时,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

5补偿贸易的种类

直接产品补偿

其他产品补偿

劳务补偿

6对外加工装配的含义和性质

含义: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的工厂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给对方处置,我方按约定收取工缴费作为报酬。

性质: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委托加工的方式,外商将原材料等运交我方,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我方企业只是作为受托人按照外商的要求,将原材料加工成为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我方付出了劳动,获取的加工费是劳动报酬,因此,可说对外加工装配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形式,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套本www.hbcj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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