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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大网讯:2014年起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

[ 日期:2014-4-12 10:10:00 浏览次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套本网报:
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见附件1),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律师专业在籍考生,可选择参加法律专业继续学习,原取得合格成绩的律师专业课程,可按照规定(见附件2)顶替法律专业相关课程,顶替后尚未完成的法律专业课程应按照法律专业考试计划继续参加考试,达到法律专业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按照法律专业毕业。
律师专业在籍考生,如选择按照律师专业毕业,原取得合格成绩的律师专业课程继续有效,尚未完成的律师专业课程自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2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考试,并用取得合格成绩的法律专业课程顶替律师专业尚未完成的课程,同时,考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自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尚未毕业的律师专业考生一律只能选择法律等其它专业学习考试。
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www.hbcjb.com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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