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省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 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我省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全省集中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10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8日。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否则现场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2.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网站。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相应级别报考条件,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三)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相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信息填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加了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如果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为保证成绩能够合成,应按2011年报考身份证号(变更前的身份证号)报名,报名成功后一个月内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2011年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到报名点所属地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考生须本人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省直考生集中在省会计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市州考生到所在地人社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受理他人及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名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五)信息确认。考生持加盖人社职改部门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六)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次日(11月11日截止)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报名的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然后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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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经济法 |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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