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及校内各相关单位:
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电子注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学籍管理工作,是学员学习结业核发学历证书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此项工作,现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新生资格复查及电子注册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成人新生录取信息核对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陈小君副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落实,望各函授站、教学点指派责任心强的专人按要求做好具体工作。
工作小组长:陈小君
副组长:谢进城
组员:彭晓霞 熊思宏 胡海南 宋保列 孙斌 邹鸣 湛又昌
二、 具体要求
1、 为确保成人新生学籍核对的准确性,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利用录取库,将实际报到的学生信息与数据核对,包括考生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专业、层次、学制、备注(往届跟读生在此栏目注明跟读年级),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招生部门联系,进行数据修改,并在录取表上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所有录取的专升本新生,要进行第一学历的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第一学历的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时间和毕业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等项内容进行核查。信息核对无误的学生,才准予其进行专升本学籍电子注册,不进行电子注册的学生无法取得学籍。核查方法是: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教育部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历年毕业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无误考生方可注册。考生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毕业信息,须在专科毕业学校的省份做学历认证,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上交我院学籍科。
3、 各函授站点复查工作完成后,要写出复查报告,并将新生按专业、层次分类,以录取表格顺序制作新生花名册,要求用Excel完成,纸质文本加盖函授站点公章或签字后,连同新生入学登记表寄送学籍科孙斌收,电子文本发送至学籍科邹鸣qq邮箱351487669。
4、 根据文件规定,新生注册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姓名、出生日期、学习形式、及学历层次。
5、 本项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上报。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2011年3月3日